直播带货怎么跟主播合作(解读怎么找主播带货才不亏)

常见问题 2022-07-31 16:36:14 阅读:341

我看来中国所有的生意大体分为两种:科技创新,模式创新。

创新的根本是什么呢?以技术驱动发展是满足“未解决的需求”或“解决过去大量人力成本投入未解决的问题”;以模式驱动发展提高人们彼此间的交易成本。

科技一般出现在2B领域,模式2C居多;站在TOC的角度,几乎所有的商业模式都在抢占用户心智和时间。

当整个互联网增速放缓时用户争夺赛就会加剧,进而较多品牌患上“流量焦虑症”,怎么办?我们常说“用户在哪,品牌就要到哪里去”。

近两年短视频,直播电商火热程度毋庸置疑,成为流量根据地;众多大佬也纷纷入局,前有罗永浩董明珠,后有俞敏洪李国庆;流量也催生KOL、MCN、公会等各方机会。

众多品牌都蠢蠢欲动,挤破脑袋的想进入“直播带货领域”,想尽办法从中捞一笔;不信你可以调研几个快消品牌,交流过程中总会出现“直播网红推荐”等字眼。

可现实真的像大家理想中的四方(消费者、KOL、商家、MCN)共赢吗?不是的;它只会向残酷的一方跃进。

如:百万粉丝博主带货销售个位数,当下销量曲线增长,次日退款速度指数增长,边高兴边忧愁;真是一杯敬朝阳,一杯敬月光。

因此有效避开产业背后灰色操作,远离“被坑”标签显得格外重要,不妨我们站在商家视角,从电商直播的本质说起聊聊合作和发展中的问题。

一、主播与MCN关系

很多人认为早些年电视购物也是直播带货的一种,让人足不出户就能买到商品,一定程度满足便利需要,不可否认“的确是”;但因虚假宣传和电商的发展,让这种最早直播购物的形态走向灭亡。

现阶段的直播带货是“电商场景”下延伸的一种新型零售模式,因此它也符合零售的基本规律,那零售是什么?

维基百科定义:将商品或服务出售给“终端消费者”,供个人或家庭使用,从而增加产品和服务价值的一种商业活动;因此视频平台符合当下发展规律,把当前主播分为三种:

前者,自己做“商品”或“供应链”起家,通过直播拓展销路,这类直播背后多数是“夫妻老店”,女的负责直播,男的主管生产或运营;属于个体创业有独立品牌。

其次,大家比较熟知,我把它总结为素人起身运用个人技能或“某些特质”快速借平台活动实现“原始粉丝积累”,再通过直播变现;大家熟悉的“李佳琪,薇娅”,就是个人主播起家。

后者,知识学者、影视演员,通过IP频繁出镜在各大场合,基于娱乐圈影响力成为公众人物,形成“偶像粉丝”的关系,发展离不开资本、作品、媒介平台三结构。

据此,我们知道“品牌公司”想和“主播”合作有很多细节部分,如排期、合同、询价、每个环节都令人头疼,怎么办?

于是一种新型产物“MCN”出现,它主要做什么呢?运作网红(KOL、达人)与明星并寻找“商业变现”的方式。

进一步而言,在图文时代电商平台是货架的自助超市,商家在上面开店消费者自选即可;有网红主播后相对超市就有“导购员”,他主要承载商品和服务的环节。

而增量版块的选品,谈判,供应链部分就交给MCN打理,甚至有些MCN发展够大也会自己做供应链体系;但从市场来看这是条理想主义路线,为什么呢?

没有上游顶层“丰富供应链基因”或者“掌握信息权”很难跑出这条赛道,原因有两个方面:品牌力,重资产。

从商品角度分析,根据尼尔森,国金证券研究所发布报告指出,针对消费者而言直播间主播口中的“宝宝,OMG”固然重要,但全网最低价是人性,也是身份的象征,这意味着粉丝更能死心塌地地追随主播。

换言之,主播或明星拥有粉丝的信任销量才会攀升,商家也会蜂拥而至,MCN由此打通任务二脉;如果MCN公司自建供应端,这意味着要做套“自有品牌”或POP体系。

什么是自由品牌呢?批发商或者MCN自己创立的独家品牌,简单来说委托加工,或者贴牌,甚至自建工厂,一件代发的商品。

市面存在较多的是“贴牌”;我们看到很多明星或者网红在直播间经常说“宝宝们,这是我自己或公司的品牌”,均属于此类型。

什么是POP呢?它分四种类型:SOP模式,LBP模式;SOPL模式,FBP模式。

SOP即品牌商家拥有最大自主经营权,商品不用入驻MCN仓库,消费者通过直播间下单,客户通过第三方物流把货品发给客户,客户要发票你就给开。售后、客服、运营跟跟在电商平台相似,这种模式目前是主流运营成本小,主要在于扣点和推广费用。

LBP即消费者下订单,品牌必须把商品发到客户就近的MCN仓库,这显然比较重对不对;当然MCN也不会做这件事,一般而言拥有前置仓或物流的平台会做,如“京东或买菜业务”。

那SOPL和LBP模式一样,差别是结款不用给平台方开增值税发票,但是若客户要求就必须开,FBP模式即品牌拥有独立后台,商品先入库销售后平台直接配送,从仓储到客服都是平台的。

因此了解这么多,你会发现MCN公司是不会做SOPL和LBP、FBP模式的合作,原因由经营逻辑可得出,如:

主播担心商品不够卖而拼命锁库存,结果品牌供应链上游工厂生产很多,最后带货率低而全部压货到自己手中,这批精力和中转费用全部挤压在MCN运作上,那MCN做供应链岂不是“自找不痛快”呢,是不是。

从信息权角度分析,该如何理解信息呢,不妨换个名字“短视频平台”;从PC到移动互联网到手机屏时代,做平台实则是技术能力的支撑,这些是小型MCN是很难做到的。

根据市面调研的得出结果,MCN公司曾想过自身认为拥有一批视频创作者(网红)就做平台,但最终考量绝大概率会入坑而放弃,原因有两点:资本不看好,天花板明显。

第一方面,做技术需要较多人力成本投入,MCN、传媒类型的公司更偏向于“娱乐影视化”发展。

前几年虽有MCN拿到融资,如阿里投资的新片场、红杉的二咖传媒、华映资本和前海基金投资了快美妆,但这些都是零星布局,大概围绕内容、消费、营销三逻辑在做。

第二方面,在投资圈对MCN机构是否有投资价值仍有不少争议,认为有良好的现金流,另外也不好投。

原因是微博到微信再到抖音快手,内容平台迭代速度快,网红红利逐渐平权化,所以KOL商业模式不好复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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